【信息时间:2022/10/10 阅读次数: 】【作者: 来源: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
各招标单位、代理机构:
为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,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,按照《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》(聊公管办【2022】1号)规定,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,最迟应于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发布招标计划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2022年10月30日之前为过渡期,过渡期内挂网招标项目只需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即可。
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2年10月10日